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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市里非法买猕猴男子收到警方罚单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5-01-27


      本报记者符彩霞实习生张航   

      本报讯1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,在市区文化路南头的狗市上,一名20多岁的男子因为购买猕猴被群众围了起来。"当时在场的群众给市森林公安局打了电话,市森林公安赶到现场之后,当天下午就把猕猴送到了市动物园里。"市动物园的梁园长告诉记者,该猕猴现在已经受到了漯河市动物园的保护。

       1月26日上午,记者在市动物园里,见到了在狗市被买卖的猕猴。动物园的梁园长正在给它喂食,而小猕猴不停的拿着青菜往嘴里送。"这只猕猴大概有八九个月大,目前来说身体很健康。因为是杂食动物,一般我们喂它香蕉、西瓜、苹果、馒头、青菜之类的,它都挺喜欢吃的。"梁园长一边说,一边逗弄着小猕猴。现在,小猕猴还住在笼子里,梁院长说,因为刚接进来,各方面没有准备好,以后会给它更好的安排。
       从梁园长口中,记者还了解到,在狗市 购买这只猕猴的男子花费了3000多元,刚买到手就被路过的群众看到。群众报警之后,森林公安迅速赶到,而那时贩卖猕猴的卖主已经不见了。一张非法买卖猕猴的罚单,便交到了这名购买猕猴的男子手中。目前此事还在处理中。
      猕猴属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,在《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》中被列为易危种。梁园长说,"只要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属于保护动物范畴的动物,一旦进行买卖,就属于非法行为。即使你买来送给动物园或者动物保护协会,也是违法的,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。"梁园长提醒大家,如果发现有非法的动物交易,千万不要私自购买,可向当地的森林公安局进行举报,森林公安会依法作出处理。

信息来源:《漯河晚报》 | 责任编辑:bt365体育在线官网管理员